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溧水县人防办公室工作职责
一、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、法规和方针、政策;研究起草有关人民防空的地方性法规、规章和政策措施;负责指导和检查监督人防执法工作。
二、组织编制全县人民防空建设的总体规划。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及分区规划,并监督实施。
三、组织制定城区防空袭预案和各类保障方案;协调、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防空袭斗争的各项准备工作,督促检查战时防化、通信、医疗救护、物资储备、水电供应等各类保障方案和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方案的落实;指导有关部门做好防空专业队伍的组建和训练;适时组织防空袭演练;负责民防工作规划、计划,完成县政府赋予的有关抢险救灾任务。
四、参与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与规划,监督检查城市建设、基本建设贯彻执行人民防空要求的情况;组织指导、检查人民防空工程的筹建和工程质量的监督、维护管理;审核审批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程项目;开展对全县人防工程地下环境监测工作;负责县重点人防工程的建设;负责指导全县人防系统工事安全、安全生产及技术规范工作。
五、制定全县人民防空通信、警报建设规划,组织实施人防指挥、警报网建设和通信战备值勤。
六、制定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规划、计划并组织实施;指导、督促、检查全社会防空、防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及训练工作。
七、制定全县人民防空科学发展规划、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科技理论研究。
八、制定平战结合发展规划和人防工程平战功能转换规范、措施,并组织实施。
九、负责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的筹集、使用和管理;管理国有资产。
十、指导、管理县人民防空指挥所和县应急救援指挥工作;指导各镇人防工作和人防指挥所的建设。
十一、根据战时指挥体制,做好战前动员和战争期间的宣传教育;保障县委、县政府有效实施防空袭的组织指挥;负责发放防空袭警报;组织城市人员和重要物资的疏散和隐蔽,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,做好重要目标的伪装;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生活供应和其他保障工作;组织消除空袭后果,协助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。
十二、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;承办县委、县政府、县人武部交办的其它事项。